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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3页)

场地里亮着灯,舞台的屏幕暂时黑着,张裕舒环顾一圈,一切都办得井井有条。

“大家人呢?”

宋绮年张望着,“动作那么快吗?办完事都走了?”

不远处爆发出一阵欢呼,然后又安静下来,他们循着声音走过去,看到人全部集中在那里,围成了一个圈。

张裕舒听到吉他的声音,还有摄影机的灯光。

宋绮年“哟”

了一声:“披头士的歌诶。”

走近了,音乐声也更清楚,透过人群的缝隙,张裕舒看到林惊昼背着吉他,站在中央,余深在他旁边,拿着一个手摇铃鼓。

工作人员聚拢着,把中间的圆心留给他们。

很养眼的画面,两个年轻人,很默契地配合着,奏出旋律。

余深先开口,他的声音很有磁性,英语发音标准,个子很高,五官深邃。

“这是余总家的小儿子吧。”

宋绮年说,“长得可真帅。”

人墙太密,宋绮年看不清另一个人:“弹吉他的是谁?”

张裕舒没说话,只是往前走,沉浸在音乐声中的人们一开始都没注意到他,直到有个眼尖的,发现大老板居然不知道何时出现了。

人群自觉分开一点,宋绮年跟着张裕舒,挤到前排。

吉他没有插电,唱歌的两人也没有用话筒,但人群默契地给出一份实打实的安静,仿佛流水,把歌声洗涤得干净透彻。

林惊昼和余深对视一眼,两个人一同开口,声音意外得很搭,一高一低,像是开了混响。

Andthesememorieslosetheirmeaning

WhenIthinkofloveassomethingnew

春天刚来不久,夜里的风仍有些凉。

歌声就在风中起伏,让人有一起跳舞的冲动。

天色完全暗了下来,短暂的蓝调时刻,天空成了他们演出的布景,像一块蓝色的玻璃。

张裕舒安静地站在那里看他,林惊昼看起来很快乐,灯光缀在他的头发上,打出一层光晕。

看得久了,那光似乎要把他浸透,张裕舒喉咙发紧。

他下意识抬手,似乎想要捉住面前人半透明的灵魂。

这一瞬,林惊昼和他视线相交,吉他声音戛然而止。

时间仿佛也跟着停下一秒。

林惊昼看着张裕舒,清唱出最后一句。

Inmylife,Iloveyou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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