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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3页)

“费羽”

他和费羽认识在一切开始之前,那时候他还在深圳做走穴歌手,两个人就一起搭伙给老板卖酒。

一个在台上唱,一个在台下哄。

晚上唱完歌,就一起去“湖贝”

吃夜宵,那会儿的跑场歌手都爱去那里,聊天喝酒讲笑话,一起骂爱炒人鱿鱼的深圳夜总会老板。

费羽比林惊昼还小两岁,林惊昼一直很照顾她,对她像对待妹妹。

不过其实费羽性格很爽利,自行车骑得比林惊昼还快。

她为了上台好看,总化大浓妆,眼线飞扬,脸上洒满金粉,看起来英姿飒爽。

林惊昼离开深圳后不久,费羽也去了北京,她的运气比林惊昼好,签的是正经公司,发了一张很棒的唱片,就这么唱出名堂来了。

他俩后来断断续续还有联系,费羽婚礼他也去了,穿着婚纱的费羽不再画那么夸张的眼线,她和林惊昼紧紧拥抱,说:“哥,我觉得现在好幸福。”

林惊昼在台下看着仪式进行,一边鼓掌一边想哭。

费羽结婚的时候林惊昼三十岁,没有红,没有和人谈恋爱。

看到别人完成人生大事的时候,难免会想到自己。

林惊昼叹了口气,只可惜成家立业四个字都跟他无关。

费羽的老公是香港人,英文名叫文森特,家里做酒店生意。

她跟着他搬去了香港,婚后很快有了孩子,为了照顾孩子,费羽几乎不再出来工作。

林惊昼去过费羽在香港的家一回,那会儿她的大儿子已经六岁,很黏费羽,一直喊妈咪,但一抓住费羽的胳膊就很用力,指甲会掐进她的肉里。

后来保姆把孩子抱走,林惊昼才有了和费羽单独说话的空间。

费羽看起来很疲惫,她说已经两周没见过文森特,不知道他在忙什么。

婆婆说她整天灰头土脸,所以留不住老公,还让她赶紧生个二胎,挽回一下感情。

费羽一口干掉半杯咖啡,她烦躁地抓了抓头发,说:“生个孩子就能挽回感情了吗?真可笑。”

林惊昼坐在对面,想安慰她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原来谁的幸福都一样,转瞬即逝。

费羽声音在颤,她说:“哥,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好像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

这一次,林惊昼却无法拥抱她。

菲佣在不远处干活,眼睛却时常看向他们这里。

林惊昼拿出手机,在搜索栏打下费羽的名字。

他这才知道,在他死后不久,费羽就跟文森特离了婚,还是净身出户。

林惊昼捏紧了手机,他想起那天的婚礼,文森特说到动情处流的眼泪,如鲠在喉。

费羽离婚后,就重新回到娱乐圈,但她中间断档太久,几乎是从零开始。

但费羽始终是林惊昼一开始认识的那个女孩,拼命,努力,一如在千禧年的深圳,世纪交替之夜,她把自行车蹬得飞快,仰着脸,迎着风,用双臂迎接这个世界。

这个场景后来被用到正片里,节目嘉宾六个人,在洱海边骑车。

风声满耳,曾经年轻的人,现在正年轻的人,都背着各自的乐器,放声歌唱。

镜头不断拉远,欢笑声变得遥远,在一望无际的蓝色之中,缓缓浮现出四个字。

“顺流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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