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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人管仲曾经追溯齐国在周朝诸侯中的地位(当初周王授予太公吕尚征伐之权):“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
‘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
(《左传?僖公四年》)结果,这种春秋时人的观念传到战国和秦汉以后,成为书写文王和商纣故事的母题。
《史记》所说的周昌向纣王贡献的“洛西之地”
,可能在渭河北支流“西洛水”
的西侧,距周原有点远,反而比较靠近西安老牛坡的崇国。
从当时的形势看,周族不大可能扩张到这里,恐怕只是后人的想象。
战国诸子及司马迁的叙事总喜欢把商朝的灭亡归因于纣王的残暴和道德堕落。
《史记?殷本纪》说,纣王曾经创制“炮烙之刑”
:“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后世学者对此的注解是,这是让人在火炭烧红的铜柱上走路:“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烙之刑。
"
(《列女传》释)其实,这应当是商人惯用的“燎”
祭或“燔”
祭。
火烧祭品的起源非常古老,新石器遗址就经常发现祭坛、炭灰与烧过的骨头,人类古文明也大都有烧烤献祭的记载,如《圣经?旧约》。
因而,这并不是商纣首创。
《史记?殷本纪》还说,周昌获释之后,“献洛西之地”
请求纣王不再使用“炮烙之刑”
,“纣乃许之”
。
这实乃后世的一种道德叙事,并不符合当时的规则。
纣王时期的一大特点是,不仅杀祭异族人牲,也用商人贵族献祭。
前述殷墟后冈H10祭祀坑就埋有数十具贵族尸体,而且填土中亦有大量炭灰和烧过的骨头。
此外,还有史书记载的纣王杀戮王朝重臣并让人吃掉的行为,所谓“醯九侯”
“脯鄂侯”
“剖比干”
。
九侯有好女,人之纣。
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随九侯。
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
纣愈淫乱不止……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
乃强谏纣。
纣怒日:“吾闻圣人心有七窍。”
剖比干,观其心。
(《史记?殷本纪》)
这自然会在商人显贵和周族等附庸上层引发极大恐惧,形成纣王残暴的种种传闻。
然而,到西周后,人们已经忘记商人的鬼神血祭文化,只剩纣王个人的种种荒淫故事保留了下来。
根据考古和甲骨卜辞提供的真实历史背景,周昌可以被商朝称为“伯”
,但说他被封为可以征伐列国的“西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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