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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武王的船只行驶到黄河中流时,有一条白鱼跳到了船舱里,武王亲手捉住它祭祀上天。
在迷信的时代,任何偶发的事件都可能蕴含着天降的神意。
渡河之后,据说有火光自天而降,停留在武王的帐篷上方,变幻成红色的鸟形。
(《史记?周本纪》)
武王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武王俯取以祭。
既渡,有火自上复于下,至于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
《尚书?泰誓》是武王对盟军发布的讲话。
泰,有宏大之意。
可能在渡河前后,武王各有一次讲话。
作为战前动员,武王在讲话中强调,商纣的各种恶行不可宽恕:
……弗敬上天,降灾下民。
沈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
焚炙忠良,剂剔孕妇。
……斫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作威杀戮,毒痛四海。
崇信奸回,放黜师保,屏弃典刑,囚奴正士,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悦妇人。
3
从商代考古看,诸如“到剔孕妇”
和“斫朝涉之胫”
之类,从早商的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到中商的小双桥遗址,再到后期的殷墟,一直是商人祭祀的常态,西土各族人也早已见识过,但为何武王只把它说成商纣一个人的罪恶?
一种可能是,武王当初控诉的就是商朝的恐怖行径,但在周公当政时期,为了抹去商文化的阴暗面,修改了武王的讲话记录;另一种可能是,武王为了争取商人内部的支持者,所以只重点描绘纣王的残忍无道,所谓孤立极少数,拉拢大多数。
此外,武王讲话还强调了商纣的一个罪行,说他不愿举行祭祀,从而得罪了上帝和商朝历代先王:
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祇,遗厥先宗庙弗祀。
……郊社不修,宗庙不享……上帝弗顺,祝降时丧。
这就是莫须有的指控了。
纣王继承的正是其父帝乙制定的常态化“周祭”
制度:用固定的祭祀日程表祭祀历代先王,哪怕王不在京城,也会有祭司代为奉献祭品;上帝(原本)只是商人的神,即使帝乙和纣王的“周祭”
里没有安排上帝,但按照商人的宗教理念,奉献给先王的祭品自然有上帝的一份。
但武王必须指控纣王不敬神。
因为在上古时代,这是最大的罪恶。
既然要把商纣定义为万恶的独夫,他就肯定有这一条罪状。
由此,周武王的“反叛”
便有了宗教合法性:他是代表天上的上帝和诸神(历代商王)惩戒纣王,正所谓:“尔其孜孜,奉予一人,恭行天罚。”
经过这一番信誓旦旦的宣讲,诸侯皆曰:“纣可伐矣。”
但稍后,武王却突然声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意思是说,“天命”
还没到讨伐的时候,于是,盟军各自班师回家。
(《史记?周本纪》)结果,商、周两王东西对峙的局面又持续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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