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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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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御制增订清文鉴》卷3,君类第二,钦定四库全书本,第8页a。

②《世祖章皇帝实录》卷83,顺治十一年五月癸丑条,《清实录》,第3册,第655页。

③谨按,清代确有“太嫔”

之称,可参见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05,“太嫔用彩仗”

,《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编:《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第802册,第825页。

④《奏恭进所译妃嫔封谥片》,嘉庆二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档案号:03-0200-3945-04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⑤《国朝宫史》卷8,上册,第138页。

级较低,她们没有册封典礼,故而不被算作正式的内命妇。

①在官方制度上,她们大多随着位分等级较高的后宫主位一起居住,即所谓“随居十二宫,勤修内职”

②贵人的称呼,一般并不是由内阁恭拟的封号,只是使用原姓或其他称号。

这种“封号”

与“称号”

的区别,体现在“封号”

为满文意译词汇,而“称号”

为满文音译词汇。

但是,亦有例外之情况。

若一位原本位分等级较高的后宫主位因故被降为等级较低之位分时,即有可能保持原有之封号。

如宣宗道光帝之彤贵妃,在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被降为贵人,却仍称“彤贵人”

,未将封号剥夺。

另外,从咸丰朝中期开始,清廷对于八旗出身且初封为贵人的后宫主位,经常在其为贵人位分时即给予封号。

如穆宗同治帝之敦惠皇贵妃,在同治七年(1868年)参加挑选八旗秀女,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被指定为瑨贵人。

其“瑨”

字满文为“saingge”

③,即是封号,而并非称号。

这是清后期宫廷的一个重要变化。

在皇帝崩逝之后,贵人则成为太贵人,大多以原称号称呼为“皇考某贵人”

或“某太贵人”

七、常在

常在,满文作“cangdzai”

⑤。

在后宫位分等级之中为第七位,是庶妃之一,服缎正数在乾隆朝中期之前为九匹,自乾隆朝中期改为十一匹。

康熙十六年,清廷将之前后宫位分等级内“格格”

一级根据服缎疋数进行拆分,以服九匹缎者为“常侍女子”

(kemunitakūraburesarganjuse),正式成为清代后宫位分等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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