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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第6页)

盗贼大胆地翻了一个白眼——向着天空。

李奥娜比葛兰轻一些,体重约在一百四十磅左右,但要比梅蜜重得多。

梅蜜是一百二十磅,但她只有五尺六寸高——最后是法师。

他身高六尺三寸,只比凯瑞本低一寸。

他的体重与正常人类男性相仿,是一百六十磅,最轻的当然是精灵,他的体重只有六十磅,与一个黑脚半身人的体重相仿。

“难道他和鸟儿一样,骨头是中空的?”

盗贼咕哝道。

如果站在他身边的是巫妖,他肯定会在心里反驳盗贼的臆测——精灵和人类一样有骨髓,还很充实哩。

但谁也没能弄明白精灵为何能够如此轻盈,他们只知道这个备受诸神宠爱的种族在失去生命后会变得沉重,比人类的身躯更重,他们的躯体不会腐烂,但会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固化,变得如同大理石般的坚硬,接着便是骤然风化,消失得无影无踪。

&&&

瑞意特慢吞吞地穿上一件丝袍。

作为格瑞第的牧师,她很少穿上除了牧师长袍以外的衣服,毕竟那不仅仅是种身份的象征,还意味着权势与信仰,但今天她要接待一个人,而她不愿在他面前显得过于咄咄逼人,或是展露出任何会让他提高警惕的东西。

这件丝袍不比她的牧师长袍更差,它是由蛛丝与秘银编织而成的,法师在上面施加了魔法,能够随着穿着者的意愿变换颜色与式样。

瑞意特先是把它变成了鲜红色——哦,不,这是格瑞第牧师长袍的颜色,然后是深黑色,不过这种颜色似乎有点不祥与压抑,毕竟丧服也是这个颜色;她又让它变成了宝石蓝色,但它又与她的发色相冲突了,于是她又选择了玫瑰色,也就是弗罗牧师喜爱的那种暧昧的颜色,但这个颜色的名字又无来由地让她想起了她的名字,瑞意特是个变体名,在龙语中它是玫瑰的意思,或许一个人类女性会觉得这名字很不错,但瑞意特却一向对它深恶痛绝——在龙语中,代表着脆弱无力的玫瑰只比肮脏的粪便更好些。

但她可不敢随意更改自己的名字,即便她并不是那位愿意为之付出些许注意力的孩子,但她有兄弟姐妹,而他们很乐意品尝至亲的血。

她让丝袍变成了月光般的银色。

这个小问题让她的心情变得恶劣,幸好她的客人已经到了。

没有无聊的*,也没有过多的试探,他们在喝了一瓶性烈如火的冬酒后就迅速进入了正题——并不温柔地,他们撕咬彼此,相互嘲弄,不断地想要压制与折磨对方……与其说是一场欢愉,倒不是说是一场*而艳丽的战争。

让来客有点吃惊的是,褐红色长发的格瑞第牧师没有坚持要和他分出输赢,她屈服了,她的舌尖火热而柔软,几乎让他沉溺其中无法自拔——几乎。

“你想要什么?”

他问:“……想要我为你杀死什么人吗……瑞意特,这可不太好——我们应该按照公会的规矩办事,你出悬赏,我接任务,而公会抽成。”

“如果只是杀人,”

瑞意特轻蔑地说:“我可以自己来。”

“说出来,”

来客轻轻吻了吻她饱满的嘴唇,躲开那条灵活如同小蛇的舌头,“但别抱太大希望。”

“我想知道你最新接下的那个任务……”

瑞意特说,同时早有预备地收紧四肢,免得落入罗网的猎物在因为受惊而跳了出去。

“谁想知道?”

“没有人,”

瑞意特直截了当地说:“是我,只有我,我想知道。”

“知道之后呢?”

“或许我能给你一点帮助,”

瑞意特说:“白塔让我觉得无聊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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