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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我们在老屋待的时间并不长。
总共加起来也不过两个星期。
白天,章言礼在屋檐下晒太阳,玩手机游戏。
新助理带着公司文件站在门口,乖得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不敢进来。
我给章言礼换完药,就帮他看公司的文件。
我能拿得了主意的,就我自己处理。
拿不准的,就交给章言礼。
他只需要点拨几句,我就能听得懂。
章言礼会夸奖,说:“哟,我们蘑菇真棒。”
他尽量不在我面前喊宝宝,怕我想起谈嘉绪。
我想和他讲,其实我并没有很想做他的弟弟,所以我不会跟谈嘉绪闹矛盾。
我所有的不安,来自于章言礼对我的态度。
他只要坚定地选择我,那我就没有什么好难过的。
但是我仍旧很喜欢他对我的小心翼翼,所以我不打算告诉他,我其实也没有很讨厌谈嘉绪。
他的新助理站在旁边。
章言礼问他:“我弟,是不是很棒?”
新助理连连点头:“当然。”
章言礼有一种好像人家在夸奖他一样的感觉,眼睛变得很亮。
两周后,我们离开横覃岛。
黑色的SUV上,横覃岛的音乐电台,在放粤语歌曲。
章言礼轻哼两声,然后偏头看我一眼。
我看过去时,他就在笑,哼着粤语的歌词:“……如我不觉孤单全靠你分苦与甘,而得得失失不必追究。”
我跟着他哼唱。
章言礼拨弄了一下车前的针织挂饰,毫不留情地批判,说:“好难听啊。”
我笑了笑:“那就你唱给我听。
只要你愿意唱,我就愿意听一辈子。”
我总想,我和章言礼这样每天都相处在一起的日子,还是在我初中那会儿。
那段日子是最苦的,章言礼累得像是燃烧掉的火柴,我是扎在他骨血里一颗柔软而耗费他心力的刺。
每天傍晚,章言礼和邹乐乐、咪咪,以及乐队里的其他成员,在刘文明家旁边废弃的老旧粮仓里排练。
我下课后,拉着苟全去给他们捧场。
章言礼总是最累的那个。
他是乐队的主心骨,尽管大多数时候他并不站在C位,大家每次开始表演时,都要看他一眼才会开始。
其中有一个贝斯手叫阿狸,是音乐学院的学生。
阿狸加入乐队的时间最短。
他不喜欢章言礼,于是每一次排练完后,他就在粮仓外面,打电话跟学校的同学说章言礼的坏话。
我和苟全看见过好几次。
有一回,阿狸说得太过分。
他说:“不就是个初中辍学的小子,装的跟二五八万一样,他分得清楚谱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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