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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登基第六十五天(第2页)

目前,只能让深入到草原一百多里的位置,尽量截断戎狄的补给,但不是次次都能成功,还时不时地拼杀一场,输赢对半。

而前线的戎狄,也一反常态地龟缩不出,拿出大炮轰城,也无济于事。

他们似乎铁了心的要当缩头乌龟,固执地守在这里,不愿意动弹。

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的确是有,小羊是想帮忙什么?”

直到此时,明慕的态度还是温和的,并没有对方的冒昧而生出不满:“小羊是认得城中的路,还是有戎狄那边的新消息?”

“我不知道多少……但是,陛下,我能带队去他们制作火器的地方。”

半大的少年直直地盯着陛下,仔细看去,他的瞳孔并不是中原人的棕色或者深黑,而是泛着一点幽蓝。

像一匹狼。

“我认得路,只要是去过的地方,我都认得,就算是没去过的地方,我也能根据特点,揣摩出方向。”

“从我能走路至今,就没出错过。”

“不瞒陛下说,军营里没人知道此处,都只知道一个模糊的方向。

先前我在某个方位见过陛下,又根据风中的气息,顺利找到这里。”

少年正在向他们的陛下努力介绍自己的优点,拍了拍胸脯:“我不弱的。

请陛下放心,我一个人可以打死一头狼。”

那甚至是在三年前,他十三岁的时候,山中常常有野狼群,下山咬死牲畜,他背着箭篓,拿着柴刀,独自上山,将那只领头的狼杀死了。

狼肉不算好吃,但是狼皮还算完整,卖去县中,得了一笔银两。

想到这里,郑小羊不免自豪:“请陛下相信我,我一定可以。”

前两句还知道说句小人,如今早就忘了。

“可是战场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哦?”

明慕不可能因为这孩子的一面之词,直接应下,甚至心中生出荒谬感——

是谁教他这么说的?

为什么?

如今军户是一个让人避之不及的大雷,只要参军,当了士兵,以后世世代代都得出人,简直这辈子都绑定了,正常人愿意让自己的小孩学武才怪,就算想舞刀弄枪,也得乖乖的读书科举,等当官了,私下里随便玩玩倒无所谓。

总之,不能去婺剧,不能当武官,就是不能当兵!

而军户,虽然有朝廷分的田地,但无一不想尽各种方法,试图摆脱这个宿命,之前清理黄册,抓到不少军户将自家的孩子放在别人的名头下,为的就是瞒天过海。

虽说明慕有清理军户的意思,但一时半会也没法动手。

和医户、匠户不同,人家就算改了,去科举,也没什么——反正这两者,也不是普通人说干就能干的,以后还是得让大夫、匠人传授给弟子,再一代代地传承下去。

可军户不一样,这是真的能拉了人就走的!

谁都不想当被拉走的那一个!

所以,郑小羊突然说这个话,明慕疑心是不是有人对他说了什么,不然,一个半大的少年至于如此?

“小羊,你知道军户和普通户籍的区别吗?”

明慕尽量用简单的语言解释一遍,“也就是说,如果你参军,加入了这场战役,以后世世代代,都得出兵哦?”

甚至这户人家死绝了,也会找血缘关系最近的,继续充作军户。

太祖的想法是,不至于想要拉人打仗时,拉不出来,所以先挑一批人备着,由国家给他们分田地作为补偿。

可是随着时间流逝,文人掌兵,军权旁落,这套方法就不适用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句话已经流传许久,明明是和周围人一样,却因为户籍的限制不能科举,而是去参军,就算去了,一辈子最多当上百户、副百户,再之上的,普通人很难上去。

于是,军户从最开始的“香饽饽”

,变成了如今的“暴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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