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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决棕瞳放大,手中已然出现横刀:“什么意思?”
忽然,一个人影猛地出现在常决面前,是曲一铖。
常决下意识伸手捂住自己的半张脸,想弯腰去捡面具。
曲一铖拦住他,当即亲了一口常决带有疤痕的皮肤。
动作暧昧,言语严肃:“我一点都不嫌弃你,如果你还是要因为这个逃避我,那我真的走了。
以后当陌生人。”
半个小时前。
蓝斯看见曲一铖在悄悄抹眼泪,用鱼尾巴都能猜到小男孩在伤心什么。
“你不可以换一个人喜欢吗?”
“我们认识了十年,不是情侣也是朋友,怎么换嘛。”
“好吧,真麻烦。”
这些天,蓝斯不但从生活常识上有获取,在人身上也有很大的收获。
多少也懂悲喜交加,恼羞成怒这种复杂、婉转的情绪。
不过他不喜欢,觉得很麻烦。
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讨厌。
但曲一铖人还是不错的,说回中心城后要拿一袋子的装饰品给蓝斯。
可以不花钱就有,蓝斯很开心。
行吧,可怜的人类小男孩。
蓝斯决定帮帮他,帮帮这弱小可怜脆弱的爱情苗苗。
于是,蓝斯把常决的老底掀了。
他虽对什么情情爱爱黏糊劲,这种偏向褒义词的情绪不太敏感,但对紧张、害怕、畏惧的敏锐度可是一绝。
合格的海族首领一定是优秀的猎食者。
“三、二。”
曲一铖在倒数。
“别走。”
常决觉得自己的那半张脸在发烫,不是羞涩,是赤.裸感。
没人不想在喜欢人面前是美好的、帅气的。
可他拥有永久去不掉的丑陋疤痕。
话说出口了,却没了下问。
蓝斯一把手捞起曲一铖,溜得飞快。
“不要拉倒。”
急得常决去追人,“我要,我要!”
郗岁聿收拾好行李出来时,就是这幅场景。
吵吵嚷嚷,幼稚。
最后蓝斯得到一堆零食,满意地走了。
早上九点钟,他们坐上来时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