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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某酒吧林峰和手下几个小混混正在喝酒。
之前跟另外一伙人有了点摩擦,打伤了几个人,他一直在外头避风头,最近事情解决了才回来。
北上广都去了,还是觉得这里好,外头不好混,谁认识他,谁买他的帐,不像在江城,好歹还有几个跟屁虫。
“峰哥,来,我敬你一杯。”
一个小混混举起手里的杯子。
“峰哥,你不在,兄弟们日子好难过。”
“有什么难过的,少了吃还是少了穿,还是少了酒喝。”
林峰敲打着他们一个个的脑袋。
这家酒吧是他的,养几个闲人还是绰绰有余,何况小混混们也没闲着,看场子是他们的事情。
“不是,不是,在峰哥这怎么会少吃少喝呢!
主要是峰哥你不在,兄弟们像少了主心骨,不习惯。”
“这话说得不错,来喝一个。”
林峰跟小混混碰了碰杯。
别说你们不习惯,老子出去也不习惯。
林峰心里想着。
还是在这里好。
林峰其实就是混混,贱人一个。
高中没毕业就已经跟社会上的人混起,高中毕业后,更是肆无忌惮,打架斗殴,吃喝嫖赌,样样都来,混也没混出个名堂,无非就是家里有钱供他挥霍。
他运气也好,好像看得到风头一样,几次严打他都溜得快,早早就跑路出去避风头。
那些以前带他混的,或者和他一起混的,都几进宫了,他却屁事没有。
回来后自己开了家酒吧,算是有了正当职业,又招了一批小混混,俨然一副大哥派头。
酒喝得正酣,一个侍者托着托盘走过来,低头对林峰说道:“老板,刚才有人让我把这封信交给你。”
“什么信?打开看看。”
林峰朝一个手下努努嘴。
那人手脚麻利地拆开信封拿出一样东西,“峰哥,是请柬,奇怪,还是黑色的,从来没见过,是不是哪个下的战书?”
李峰一把夺过请柬,黑色的请柬发出诡异的光芒。
打开,里面黑底白字,格外醒目。
林峰:我是李婉婷,善恶终有报,是时候把欠我的还给我了。
6月22日来赴十年之约,老地方,不见不散。
李婉婷?什么鬼东西?装神弄鬼的吓唬人,老子是吓大的吗?李婉婷十年前就死得透透的了,到现在骨头都怕要烂了。
她能变成鬼的话早就来找自己了,还会等到现在。
知道这件事情的就只有四个人,难道是他们三个当中的哪一个?或者都有份?当初说好永远不要提起,现在竟然用这种方式来故弄玄虚,不外乎就是想要挟自己,花钱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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