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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朝笙越过颜暮初的身影看过去,发现是个面目极其俊朗的男人。

这是张几乎每年暑假都会大热一次的脸,有时候是因为他的新剧上映,有时候是因为人们怀念起有他剧播的夏天。

来的人叫易衡,二十一岁出道拍了一个仙侠古偶之后,直接封神,成为剪刀手们最爱的素材。

颜暮初终于露出真诚的笑来,朝笙看着他眼角微扬,疏淡的桃花眼里带点意外:“阿衡,你怎么也来了?”

易衡故作夸张:“还不是因为知道有你这个大资本家在,我来给我的新剧拉点投资。”

颜暮初轻呵了声,不以为意的模样,以易衡今时今日的成就,向来只有投资找着他的份。

金丝雀与白月光(谨慎食用替身梗)

易衡往他身后瞅了瞅,看到了朝笙。

他在心里轻咦,却很好的压住了眼底的疑惑。

“你公司的小朋友啊?带来见世面?”

易衡试探,颜暮初名下的长洲娱乐培养出很多驰名内外的演员,这么猜测倒也合理。

他巧妙的避开了“替身”

的字眼。

颜暮初的神情一如既往的淡静,随意应了一声,并没有要介绍的意思。

易衡看着这个面目昳丽的女孩露出失望的神情,那双本来潋滟的眼明明暗暗,压着细小的委屈。

易衡了然——他早就听二人共同的好友说颜暮初养了个金丝雀,百闻不如一见,像,太像了!

小金丝雀看起来年纪还不大,怯生生的跟在颜暮初身后,乖得很的模样。

而朝笙作为一个即将逐梦演艺圈的人,最终还是有点儿紧张的打了声招呼:“易衡前辈好,我看过很多您演的剧,一直很喜欢您。”

易衡闻言,便笑道:“是嘛,哪部剧你最喜欢啊。”

活脱脱和小粉丝说话的语气,生生打破了之前朝笙的尴尬。

朝笙想了想,认真道:“十四洲剑。”

易衡:???那是他九年前拍的第一部剧!

这小金丝雀那时候应该才十几岁吧。

他感到时光匆匆如流水了。

整场晚宴,朝笙扮演一个尽职尽责的伴,乖巧的跟在颜暮初身后。

除却易衡外,也有不少人注意到这个眉眼精致的年轻女孩,但因为不知道宁望舒与颜暮初从前的牵扯,无一人联想到替身上面去,又见颜暮初并不介绍她,虽然意外向来不近女色的颜暮初养了个小玩意,但到底无足轻重,也就没有人在意朝笙了。

到结束时,已经是月上中天,朝笙犯困,想着毕竟还在演乖巧金丝雀,生生压下去好几个呵欠。

颜暮初倚在车后座上,朝笙痴情替身的精神发挥得很尽心,她坐在了颜暮初身边,关切地望着男人眉间若隐若现的倦色。

见到易衡,颜暮初又想起了宁望舒。

眼前女孩压着委屈的眉眼让他心里软了一瞬间,他忽然开口问道:“你很喜欢易衡吗?”

朝笙被这句话一吓,像只炸毛的小猫,结结巴巴道:“啊?我……我喜欢您呀。”

颜暮初有些无奈:“我的意思是,你很喜欢看他演的戏吗。”

朝笙知道自己会错了意,尴尬得脸通红:“嗯,他是很厉害的演员。”

颜暮初唔了一声,没再说话。

朝笙沉默了一下,轻声道:“颜先生,我也想去演戏。”

小金丝雀还是第一次对他说出这样的愿望,因为她敏感而聪明的察觉到,颜暮初对于他去演戏这件事情持着反对态度。

颜暮初不想再去爱人,简单粗暴的以金钱缔结了这份关系,却不知道是洛朝笙对他的爱让他走了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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