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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那不是诺伊斯喜欢的。
诺伊斯喜欢天空与草地,想要在宽阔之地骑马与奔跑;要去葱郁的山林之中打猎游逛;要去壮丽的瀑布之下感受水流湍急、河石冰凉。
她要是回去了,她就再也没有机会去冒险了,再也没有机会拥有自由。
甚至现在,她知道自己爱上了福尔摩斯。
这更加增添了一条她不愿意就这样被嫁出去的因素。
为什么会来找她?是因为要把她嫁出去这件事已经刻不容缓?毕竟她是他唯一的一个女儿。
她拥有这样一个巨大的价值,把她嫁出去,可是能够帮助他不少的事情。
来到伦敦,是因为已经知道了她在伦敦,还是只是猜测?
诺伊斯在寻找过去的路途上不断地胡思乱想。
她没有耽误很长时间,并且他本来就走得慢,等诺伊斯走了一截之后,就已经看到那个许久未见的身影。
诺伊斯让自己完美地藏匿在行人之中。
诺伊斯盯着他的后脑,跟随着他的脚步,要看他现在住在哪里,要探寻他现在所知道的线索。
这不用花很长的时间。
诺伊斯在福尔摩斯身边增强了很大的勘查能力,在帮助维金斯探知消息的时间里,也学会了很多技巧与能力。
她没有用很久,也没有用很复杂的方式就得知——他是两天前来到的伦敦。
他一直碎碎念着,再找不到就完全没有办法了。
如果在伦敦也找不到,他即将继续往南而去。
好样的。
这意味着他其实只是到处在诺伊斯而已。
诺伊斯又返回去找维金斯。
她嘱咐维金斯不要将她的消息透露出去。
维金斯说,他没有诺伊斯的同意当然不会去透露她的消息。
虽然得到了维金斯这样的答复,但是——诺伊斯和福尔摩斯去过太多地方了。
福尔摩斯办过很多案子,诺伊斯也就此见过很多人。
如果有人见了诺伊斯的照片,或许能够知道诺伊斯就住在贝克街。
这不是一件好事。
诺伊斯思来想去,她觉得,她必须暂时要离开伦敦。
她想要和福尔摩斯商量这件事。
但是诺伊斯等待了一个晚上都没等来福尔摩斯。
现在——多在伦敦待一秒,诺伊斯被找到的风险就会越大。
时间的流逝,像是一把重锤在诺伊斯的心上不断地敲击,让诺伊斯坐立难安。
于是诺伊斯知道,这样的等待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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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上门女婿,受尽白眼,意外中发现右手能鉴宝,从此一手走遍天下,走上人生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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