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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去北平(第2页)

现在是83年。

在七十年代的时候,那群文人就开始闹腾了,毕竟很多人写小说就是为了改善生活,没稿费可不行,国家就响应了一下!

规定杂志社给这些作家千字三元到七元的稿费,当然这是作为原创稿费。

之后,80年的时候,国家发出来了第二份稿费规定,改成为了千字四元到十元。

至于《北平文学》是国家级的杂志社,不可能缺钱,所以基本都会给作者,至少是七元的稿费。

十万字给七元钱稿费的话,大概也是七百元

这算是这些文工团的团员两年的工资了,确实是巨款。

所以李有思才没有说出来。

但是一旁的平头却是带着看戏的心态,帮着李有思吹了一波:“一般都是一千个字给几块钱的稿费,李有思这个小说,少说也得给几百块的稿费”

现在一块钱能够买一斤多的猪肉,这几百块钱不就是巨款吗?一瞬间整个宿舍都吵了起来。

“什么?写小说一篇能够得到几百块的稿费?”

“我也要写小说了!

李同志,你快点指导指导我!”

“噗嗤,不是我笑话你,每个月写几百字的报告都不行,你们还想写什么小说。

痴心妄想呢?”

宿舍里面一瞬间又变得吵杂起来。

大家相互之间开着玩笑,不过越发觉得李有思了不起了。

李有思和他们聊完,便着手开始收拾行李,别人也许不知道南北的气温差距很大,但是李有思是铁定知道的。

他在自己的那一个包里面,塞了又塞,把大衣和棉袄都放了进去。

看着他在收拾东西,刘峰接着问道:“难道,你写完小说,要把你调去宣传科啊?”

李有思笑着说道:“我们宿舍不是也有一个宣传科的吗?”

“那你在干什么?”

“杂志社邀请我去北平里面改小说呢!

明天早上就要走了。”

李有思慢慢说道。

接着看向了刘峰的脸,没想到因为有前面两件事情的铺垫,现在的刘峰倒是一点都不惊讶,觉得有些寻常了。

幸好,不是直接给他办了一个户籍。

一群人讨论到了晚上十一点,等到外面督察的灯闪了又闪,大家才窝在被子里面不敢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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