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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在楚新黎的心目中,他将南初筝看的有多么轻贱。
就是一个楚新黎如此看不上的曹家,娶南初筝挺适配。
下一瞬,一直没有吭声,站在南初筝身后的小铁,抬起一只手压在曹秉德的脑袋上。
将曹秉德的头嗙的一声,往桌面上一砸。
曹氏被吓了一跳,楚新黎的脸色也瞬间变得铁青!
“南初筝!
你这也太过分了!”
楚新黎站起来,怒不可遏的看着南初筝。
他正想走到南初筝的面前,小金抽出了一把剑,指着楚新黎。
“大小姐,奴婢把这些以下犯上的狗东西杀了。”
金银铜铁在水牢里被关得够够的,刚一放出来,就想要迫不及待的表现。
她们要证明给家主看,她们将大小姐照顾得好好的。
她们是有用的人!
楚新黎的身子往后一仰,被小金手里的剑气坐回了原位。
而那个风流倜傥,在梨园中颇受小姐夫人们追捧的曹秉德,早已经被小铁一巴掌砸在桌面上头破血流。
他不敢吭声。
这种场面,已经不是他这种小戏子能够参与的了。
曹氏的声音尖利,“南初筝,我们好心好意的请你出来吃饭,你是得了失心疯吗?”
她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哪里错了。
明明之前南初筝和楚新黎的关系不错。
楚家人在南初筝这里,谁的面子都走不通。
就只有曹氏的儿子楚新黎,能够把南初筝从外面带回去,给楚世情接手。
在曹氏的认知中,南初筝跟楚新黎的关系最好,走的最亲近。
所以自然而然的,南初筝也会被他们这一房的人所驱使。
更何况南初筝不费吹灰之力,便帮楚新黎拿到了昭勇侯府的世子之位。
这证明了什么?证明南初筝对楚新黎才是真正的有感情。
南初筝手里拿着一根筷子,走到了楚新黎的身边坐下。
她的眼底没有一丝的情绪,抬手便将那一根筷子,插进了楚新黎的大腿腿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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