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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1页)

他看着小姑娘忐忑地拿出布丁到现在高兴的快要跳起来,眉梢眼角的笑意就越发深。

“音音厉害。”

他笑道。

“沈哥才厉害!”

陆莹颖在向展示布丁的时候眼睛瞥到了菜板上的萝卜丝,晶莹剔透粗细均匀,漂亮的像是艺术品。

沈城注意到陆莹颖的视线飘向那一小堆萝卜丝,说道:“就凑合吃吃。”

他的语气极其真诚,好像这萝卜丝切得十分“家常”

陆莹颖一时语塞,咽了口高山仰止的口水,试探地问道:“沈哥,你是不是太谦虚了?”

这萝卜丝叫凑合吃吃?那她平时做给自己吃的那些难道是从垃圾桶底部翻出来的?难道在沈哥的辞典里,饭菜的“凑合吃吃”

和古天乐先生的“平平无奇”

一样?“没,在朋友里我不是最会做菜的。”

沈城顿了顿,表情有些奇怪,最后叹了口气,“最会做菜的应该是景焕,就是你的爱豆,他做菜比较好吃。

下次带你吃吃他家的。”

怎么又提到黄景焕?陆莹颖想起那两起乌龙事件,简直要猛女落泪。

但是她的身份现在在沈哥那里还是黄景焕的粉丝。

于是她调整好面部感情。

“哇!

景焕哥哥竟然这么厉害!

!”

看起来十分热情,实际上内心面无表情。

看着陆莹颖热情(?)的反应,沈城心里有点柠檬酸,刚想说什么,但又怕诋毁黄景焕会让小姑娘不高兴,他正在思索回些什么的时候,小姑娘打断了他。

“不过沈哥也很厉害,我觉得沈哥最厉害!”

现在是毫不作伪的热情。

“景焕不是你爱豆吗?”

沈城有些看不懂了。

据他了解,现在的小姑娘不都是爱豆最重要吗?“爱豆哪有沈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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