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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圆滚滚(第1页)

回到家里,公良也没急着打开巫给他的兽皮卷,而是放在一旁,开始总结这次狩猎的经验教训。

第一,他发现进入丛林后,长矛相对于双手大刀来说更方便。

一来长矛本身长约三米,可以在凶兽临身时有效的挡住凶兽的攻击,避免自身受到伤害,况且在丛林中也无须太过繁杂的招式,只需要懂得躲避和进攻就行,长矛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二来长矛还可以用来投掷,将全身力气把长矛投掷出去的力量无疑要比弓箭射出的力量要来得大。

狩猎的时候,若能再带上两支短矛,看到凶兽时先用短矛袭击,再用长矛进攻,应该会比较容易对付凶兽才是。

第二,就是这次出去狩猎,他太粗心大意了。

丛林不是家里,狩猎也不是过家家,随时有意外发生。

自己即使做不到眼观八方,耳听四方,也要时时刻刻小心注意才是。

比如这次自己看到三色稻后,心神就全部被三色稻给迷住,浑然忘记身在丛林,随时可能有危险发生。

要不是有二首领出手相救,他说不定已经成为大鸮嘴中的可口肉食,甚至可能已经化成它消化后的一堆大便了。

第三,就是身体太弱。

早前他用铁棍敲打身体,并佩戴铁片去除体内因吃兽肉引起的浮躁力量后,一直感觉身体不错,很壮实,而且力气很大。

现在来看,远远不够,以后要注意了。

只是手用铁棍敲打身体很不方便,现在他已经不用了,该怎么办呢?想了下,他决定从明天开始,早上起来负重跑步,下午开始练习投掷长矛,势必要练到一击必中的地步。

其中,体力方面要多加训练,要不然在林中打猎追击凶兽或者被强大的凶兽追击时,要是跑不过,那可就完蛋了。

想好后,他就出门往野罕的打铁铺走去。

这次出去,他最大的收获就是吃了很多凶兽肉,喝了很多凶兽血,让自己的力气增长许多。

由于力气增长,如今他戴在身上的铁片已经太轻,得要重新再打一些更重的铁片,或者是一副铁甲穿在身上才行。

对野罕来说,打造短矛很容易,现在部落很多人都来他这里打造长矛,久而久之,他制作长矛的经验越来越丰富,打造的速度越来越快,质量也越来越好。

现在他制作长矛,根本无须再一点一点的锻打,只要将锻打好的铁锭熔化成铁水放在泥质模具里凝固就好。

所以,公良去没多久,就拿回了两根短矛,至于他要的铁甲因为需要打造,还得等两天。

拿了短矛回去,公良肚子有点饿,就想切点凶兽肉煮食,蓦然想起剩下的那些三色稻。

三色稻一共收获两百五十粒,其中五十粒成了种子,他又给了巫十几粒,还剩一百多粒。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吃饭了,别说是干饭,到了这里后连粥他都没喝过一口。

前世他可是南方福建人,福建人不吃饭能叫福建人吗?说起来都是泪啊!

现在有一百多粒稻谷在手里,他心里不觉有点痒痒的,想吃极了。

只是不能多吃,因为还要留些下来做种子。

于是,他就取了二十五粒三色稻脱壳,然后加水放进锅里煮。

灶中柴火旺盛,熊熊火焰映红公良的脸。

看着灶火,他感觉自己的人生就是一部悲剧。

人家吃饭不是一斤两斤,就是一碗两碗,他竟然要算粒,真是让人无奈。

不一会粥就熟了,公良连忙取了点新鲜的凶兽肉切成小片,然后放了点腌制的小溪鱼粉下去调味,再拌上一点山薯粉,就放入煮熟的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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