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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朝的产业全部交给他。
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
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脑子里说“一样,一样”
,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
,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赚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手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
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
在场。
追逐着天山雪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
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汉朝发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时间在林木枯荣间流逝,他安静地等着复仇的合适时机,安静地准备着一切,也许……在他心中,在他从不肯承认的某个角落里,也还在耐心地等待她的归来。
他等待着她归来时,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
他以他无懈可击的姿态出现,而这次她成了乞儿,可她对他视若不见、无动于衷。
她没有认出他!
?她当然不会认出他!
介意?释然?他鄙夷着她的蠢笨,嘲讽着她的伪善,厌恶着她对一切的不在乎,可是唯独没有惊讶。
八年的时间,在他的心底深处,也许他早已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人。
…………时间太久远了,牵绊也太多了,一切早在他自己知道前已经发生,他已无法理智地抹去心中的所有印记。
在无数次隔着时间、空间的注视中,在长达八年的留意中,他已经习惯在他的时间、空间里,有她的存在。
所以他现在只能像个傻子一样,不在长安城享受温暖,却奔驰在冷风中;不去走康庄大道,而要去过独木桥。
:()云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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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蓁娇媚动人,出生名门,是长安城一朵不可攀折的娇花。婚事在即,她即将嫁与年轻的太子。太子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无人不道这是一桩好亲事。卫蓁却做了一个的梦原来自己不过是一个话本中的人物,太子另有所爱,娶她别有所求,她的存在只是那二人爱恋的阻拦。最后太子登基,迎娶白月光入宫,卫蓁则成了冷宫废后,早早香消玉殒。话本到这里结束,可梦里一切都在延续。不久王朝更迭,一位少年将军起兵谋逆,攻入皇城,冒天下之大不韪。他入宫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杀了皇帝,娶了卫蓁的牌位。从梦里醒来后,卫蓁出屋,望着自家后院那位时常来找阿弟一同练武的俊美少年,微微出神。祁宴出生高贵,意气风发,鲜衣怒马,是全长安城最耀眼的存在。若无意外,他会如他的父辈祖辈一样,一生戎马沙场,保家卫国。直到那一日,他如往常来友人家做客。春日的微风荡漾,竹帘摇晃,玉佩碰撞声响起。少年转首,看到帘下一道亭亭玉立的倩影走出。春光明灭,女郎冷清美艳,一惯是不喜言笑。却在看到他后,唇角露出了一丝甜润的笑意,极致的明媚。十七岁肆意张扬的少年将军,轻轻愣住,平静回以一笑,耳后却涌起一层淡淡的薄红。他心中有一场春风化成的疾风骤雨,为她摇晃。此后无论春日秋时,都将逆流而上追逐她。那一日,他动了春心。祁宴向来做事光明磊落,直到那日,决心谋划得到那个有未婚夫的冷情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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