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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珩其实听见了,很简洁、很清晰、很明白。
他只是不敢置信,万分诧异,下意识地反问。
可等了许久,也没等到余景的回复。
余景像是喝醉了,目光直直地盯着杯沿。
他只喝了几倍果酒,又或许是不想再重复相同的话。
这种心态不适合在外面慢悠悠地吃晚饭,连珩把余景带回了家,趁着他一头栽床上睡觉时,自己去厨房煮了锅大骨汤。
骨头是连妈妈早上刚买回来的棒子骨,下午才塞到连珩的冰箱里,准备过几天给他煲汤。
连珩在高一时曾点名道姓要喝大骨汤,连珩妈妈就几天一顿的煲给他。
肉块炖得软烂,中午泡米饭,晚上下面条。
余景经常会被分到一些,印象里也是喜欢吃的。
他晚上没有吃饭,酒醒肯定会饿。
连珩也会做饭,并且做得还行。
在警队的这些年已经把曾经懵懂的少年磋磨成了十项全能的打工人,平时不仅要照顾自己,近几年还要照顾新人。
骨棒焯水,准备配料。
半个手掌大的生姜被一分为二,横过刀背“啪”
的一声,拍了个扁。
厨房的门关着,吵不着人,连珩又把洗净了的葱打上结,一股脑扔进高压锅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无意识地哼着不着调的小曲。
舌尖顶了下上颚,短暂的停顿后恢复到苦大仇深的表情。
他高兴得好像有点明显,这不道德。
嗯,做人不能不道德。
找到自己该有的情绪,连珩把厨房收拾好,再端了温水去卧室。
余景睡觉很轻,门锁错落时的响声就能把他吵醒。
门缝里挤进来客厅的灯光,细溜溜的一道,一半洒在床上,一半落在地下。
余景紧拧着眉,手肘撑起上半身坐起来。
连珩把水杯放在床头,顺势俯身捞了一下他的手臂。
隔着单薄的衣料,触及到几分温暖的体温。
指尖微不可查的蜷缩了一下,很快放开。
“几点了?”
余景哑着声问。
连珩看了眼手机:“十点多。”
“唔…”
余景闭着眼,抬手按了按自己的额角,像是还没完全清醒,下意识地说道,“我得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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