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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分区副司令员的大牌子,在这穷乡僻壤怕是不好使,没人知道你是个多大的官啊!
苏少的话就是管用,尽管张同华还是气得呼呼喘息,却再不多发一言,只是狠狠瞪了李狗蛋一眼。
“走啰。
再不走,要在山里过夜了!”
李狗蛋嘻嘻一笑,将两千块钱随手塞进自己胸前的口袋,一扯绳子,拉着两条猎狗,就向前边冲去。
大伙鱼贯跟上。
张同华“呸”
地一声,重重吐了口吐沫,也跟了上去。
出发时闹的这个不愉快,没多久就被忽然出现的猎物冲跑了。
一只棕褐色的野兔,忽然从山路的一侧窜出来,向另一侧快速跑去。
一干人顿时大呼小叫起来,好几支箭“嗖嗖”
地射了出去,乱七八糟的,连野兔的毛都没碰到一根。
这么急吼吼出手的,自然是苏如成和张同华的跟班,都扛着弓箭呢。
张同华没动。
他扛的是雷明顿双管猎枪,不是用来猎杀这种小目标的。
一枪轰过去,也许野兔就粉身碎骨了,变成一团血雾。
再说这兔子跑得挺快,张同华也没啥把握。
李长贵父子自然不会出手,他们只是向导,很懂得要将这乐趣让给客人。
人家可是付了钱的。
除非碰到野猪和黑瞎子这种大型猛兽,哪又另当别论。
便在此时,苏如成弓开如满月,手指一松,“嗖”
的一声,一支黑色的羽箭破空飞去,正中野兔的脖子,一箭就将快要钻进路边灌木丛的野兔给钉在了地上,吱都不吱一声,立马断气。
掌声顿时响了起来。
更有人欢呼尖叫。
连萧凡都在鼓掌,脸上带着赞赏之色。
这苏如成看来真在弓箭上下过一番苦功,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箭射中野兔,虽然不排除有碰运气的成分,也算是很不错的了。
“苏少,好箭术!
大帅了!”
张同华大声喝彩,朝苏如成伸出了大拇指。
不怪这家伙拽兮兮的,是真有些本事!
苏如成缓缓将弓收了回来,微笑说道:“这不算什么,只是习惯而已。
辽中那边有两个猎场,多的是这种小东西,射多了手就顺了。”
,!
张同华暗暗叹气。
他知道那样的猎场,辽中有,他们辽北也有。
新鲜是新鲜,贵也是真贵。
一些在城里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大款,会邀请:()大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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