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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乍听就只不过是同性友人之间会聊的话题,但我们当然也会像情侣一样,聊些周末的约会计画。
而今天的话题,是有关晴香的社团活动。
“然后呀,最近社长跟老师常常称赞我。”
“怎样称赞?”
“说我的演技愈来愈入戏了,就好像从一般的萝卜变成入味的萝卜。”
“……你确定他们是在称赞吗?”
“啊哈哈,总比半生不熟要好嘛~”
“好吧,也对。”
晴香参加的是戏剧社,据说是因为离婚的母亲以前是演员(虽然好像不红就是了),她受到潜移默化而喜欢戏剧。
根据当事人的说法,她只是“没天分又爱凑热闹”
。
然而就我参观时看到的,那个即使汗湿的头发沾上脸颊,也还是目光炯炯地专心练习的晴香,先不论她演技是好是坏,那样的热情很显然地,不是『凑热闹』三个字能涵括的。
也因为这样,我最喜欢听晴香聊社团的话题。
全力以赴的人,看起来总是灿烂夺目。
而如果那个人是可爱的女朋友,就更不用说了。
只要是晴香说的话,不管是什么我都有兴趣。
只要跟晴香在一起,想聊多久就能聊多久。
我想与她分享的事实在是太多太多,时间总是比话题更早耗尽。
但──唯独今天不太一样。
随着脚步接近校门,两人的交谈也自然而然地减少。
接着,来到校门前的我们不发一语……停下脚步。
──昨天,两人约定了一件特别的事。
而校门就是那个边界。
我往晴香那儿瞄了一眼,两人视线于是对上。
但视线并没有进一步交会,随即断开。
因为晴香羞答答地,把视线别向一旁。
取而代之的是,她将右手拘谨地伸往一旁的我。
没错。
我们交往至今约一个月。
两人之前讨论过后决定再稍微加把劲,缩短彼此的距离──最后决定在今天首次牵手!
这并不是谁要求谁,而是两人一同决定的。
因此,我也鼓起勇气,牵、牵、牵起晴香那白嫩的手!
呼喔喔喔喔……!
手指交缠的触感,让心脏剧烈跳动。
这、这就是女生的手吗?
那感觉远比男生的更娇纤柔软,而且特别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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