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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光阴似箭不觉有女初长成(第5页)

吴为总满不在乎地笑着说。

“妈妈坏!”

于是,爱云便乘机骂了曼娜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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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娜只是嘴里说着而已。

结婚之前,她总担心吴为跟她的两个女儿关系处理不妥,没想到吴为如同对待自己亲生的一样,这使她的心里很是欣慰。

爱云与吴为之间,好像一向有了默契一般。

其中一个无论做任何事情,总会得到另一个精神上的支持似的。

爱云和吴为有共同的兴趣和共同的爱好。

每天一吃过晚饭,父女俩盘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看电视,议论着电视里的节目。

有许多节目,曼娜认为十分幼稚无聊,可是吴为和爱云却看得有说有笑,非常开心。

曼娜常常在他们身后干瞅着,插不进话去。

爱云的头是吴为洗的,她的书桌是吴为理的,就连爱云的睡衣扣子掉了,不理它,吴为只得钉,晚上睡觉,忘了放帐子,吴为也只好替她放。

爱云更比爱华跟吴为亲近,往往她乐得像个坐在塞满毛毯的摇篮里的胖娃娃,整日嬉笑颜开,只要张口,就有大瓢大瓢的果汁奶浆送到口里来了。

爱云爱吃零食,她在床头柜上摆了一只精致的糖盒;里面经常盛着从外汇商店买回来的加应子、陈皮梅、花生糖、杏仁酥。

考试时,爱云钻在被窝里,不用翻身,就可伸出手去,把那些喷香的糖果抓来提神了。

爱云爱听音乐,吴为便送了她随身听,她便放在她的枕头边,每晚让温柔的歌曲和轻快的流行音乐送她入梦乡。

爱华没有妹妹那么爱闹,爱华属于娴静端庄的那一类淑女,曼娜常常感慨这一点极为像她了。

爱华从来不爱擦胭抹粉,有时最多在嘴唇上点着些似有似无的胭脂;也不爱穿红戴绿,天时炎热,一个夏天,她都浑身银白,净扮的了不得。

不错,爱华是有一身雪白的肌肤,细挑的身材,狭长的脸蛋儿配着一副俏丽恬静的眉眼,但是这些都不是爱华出奇的地方。

也不知是何道理,无论爱华一举手、一投足,总有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

别人伸个腰、蹙一下眉,难看。

但是爱华做起来,却又别有一番妩媚。

还有让曼娜更加疼爱她的是她学习很是用功,无论是在班里在学校里,都是出类拔萃的。

通常爱云也跟着姐姐读书用功,天理良心,她真的没有想偷懒。

学校里的功课她也都按时交的,就是考试难得及格。

她实在不大会考试,数学题目十有九会看错。

曼娜说她不是读书的料,她自己怀疑真的有这么一点。

爱华以特别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选择志愿的时候,她还是听从了曼娜的建议,选中了就在自己城市的师范学院。

曼娜清楚爱华的性情,她的脾气有些孤怪,从小就爱躲人。

在学校里躲老师,躲同学,在家里躲爸爸。

她长得实在太漂亮了,在小学时同学就起了绰号叫她“美女蛇”

,因为她的腰肢纤细,走路风摆杨柳似的,而且又继承了妈妈的皮肤,白得自己都不好意思,有人叫她“白骨精”

她多么痛恨这些无聊的家伙。

常在院子里脱了上衣狠狠的晒一顿,可是晒脱了皮还是比别人白。

所以,她总不爱穿袒胸露背的衣服,她怕男人那些赤裸裸的目光。

她拘谨得厉害,她很羡慕她们班上有些长得一般的同学,她们敢穿小背心,穿无袖的衬衫,她不敢。

人家和她合不来,以为她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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