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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色通情达理,语气不容置疑,简直就是新霸权主义。
但城隍管辖一城之事,要是他都说不好办,恐怕真的很难办成。
柴束薪到底要什么东西?
“这、这……”
城隍面露难色,犹豫了好半天,最后才道:“好吧,不瞒您说,其实明日城里有喜事,一户人家要嫁女。”
柴束薪神色微动,“哪一户人家?在哪里?”
“这事儿不光彩,男方不是什么好人。”
城隍叹了口气,“打了败仗,城里有人为找活路当了汉奸,狗仗人势,原配刚死就急着续弦,也可怜了嫁过去的姑娘。”
“至于这成亲的地方……”
城隍吞吐道:“这狗贼得势不久,还没来得及盖府,就先整修了原先一户人家的门庭,住了进去。”
“就、就是当初的药家柴府。”
距离战败已经过去了一年,又是一个冬天。
也是八重寒红盛开的季节。
庭院中红梅似火,暗香浮动,到处都布置着大红的锦缎,花灯高悬。
“手脚都麻利点儿!”
一身新衣的管家呵斥着下人,“吉时马上就要到了!
新夫人正午就进门,今儿谁也不许打东西,否则仔细你们的皮!”
众人忙里忙外,眼尖的管家发现了一个穿白衣的青年,立刻就吊起了嗓子,“欸!
小子你失心疯啦?今儿老爷大喜,你吃了雄心豹子胆,居然敢穿白?”
对方站在回廊下,正在挂一只灯笼,对吆喝声视若无睹。
管家立刻就恼了,三两步走上前,提起嗓子就要骂,却忽然愣住。
青年手里拿着一只灯笼,方才离得远,他没注意,这时才看清,这是一盏走马灯。
半红半白,用墨笔写着双喜,在风中转动起来,刚好拼成一个完整的“囍”
字。
高头大马,锣鼓喧天,震耳欲聋的喜乐在街头回荡。
吴家娘子坐在喜轿上,十指紧扣。
吴家原本是城中的书香世第,可惜战乱年间败落,父母早逝,亲朋四散飘零,她不得不从女子中学退学,带着年幼的胞弟,勉强在城中谋生。
关山月的赵姨可怜她,又见她生了一副俊俏模样,便请她到乐楼做了清倌,一手琵琶细细地教下来,她学得极快,不多时便能登台献艺,虽然过得清寒,总算维持一份温饱。
直到古城告破,敌军入城。
赵姨原本劝她一起走,但她还是留了下来,因为她的弟弟也在木小司令的部队里。
她见过那个英俊飞扬的青年军官,那日对方留学归来,笑吟吟地同她唱了一场西厢,神色亲近而不狎昵,让她想起自己的胞弟。
后来战败,她在城墙下挖了很久,没有找到任何熟悉的尸体,无论是吴先生、松少爷、药家公子还是木小司令,包括她的弟弟。
于是她决定活下去。
她当了琵琶,靠洗衣缝补维持生计,她看着敌兵烧了木将军府、砸了乌家大宅,邺水朱华被拆毁,关山月被征用为慰安部,漫长的一年里仿佛有三百六十个寒冬,转瞬间天翻地覆。
直到几个月前,她帮一户大户人家洗衣服,却突然发现了一条领带——那是当初她买给弟弟的生辰礼物,非常昂贵,买回来才知道闹了笑话,领带是要配西服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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