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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李元说认识我是个美丽的意外,我是上天带给他最奇妙的礼物。

他有时还会问我“你觉得呢?”

面对这个提问,我不由地就会想到李沫,以及认识李沫后解锁的一个接一个的王八羔子。

“那真是……”

我中肯地,正确地长叹一口气,“好大的惊喜啊。”

我跟李元的结合非常草率,他被美丽的意外冲昏了头脑,我是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开了嘴。

我们不是一个阶层出身,完全来自两个世界。

他身价好几亿,吃山珍海味,坐凯迪拉克。

而我从头到脚唯一能跟财富扯上边的,就只有姓。

我姓金。

上学,我只读得起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领的助学金。

大学考上了可是我没念,虽然我妈说我这狗脑子能考上大学纯属祖上积德,砸锅卖铁也要供我,可是我们家除了锅也没别的东西,有口锅在,至少还能吃上饭。

我是二十岁那年辗转来到S市,正好这一带租金便宜,就开了家小饭店,开店的钱还是问亲戚借来的。

累死累活干了几年,生意才渐渐起色,终于还清债务,还攒下了点微薄的家底。

他顿顿山珍海味,如果说有几顿不是,那应该都在我店里。

我也不知道哪阵风把这贵人给吹来了。

台风吧。

店里最贵的菜不超过三十块,他愣是吃出了米其林的架势,颐指气使,高高在上,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尽数体现的优越感差点没把屋顶掀了。

前面的店员招架不住,跑进后厨找我,说有个找茬的。

后厨是半开放式,因此我其实早就听见了,并且早就听得火冒三丈。

妈的,我就讨厌装逼的人。

我抄起勺子,黑着脸走到他那张桌前问他:“你好,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接下来他用三句话,成功让我抬高嗓门吼他。

李元这人长得剑眉鹰目,盛气凌人,在外威风八面,没人敢招惹。

但是他有个难以启齿的私癖,他喜欢人凶他,这个癖好被绝对满足时,他甚至还会硬。

谁敢凶有钱有势脾气铁硬的李总呢,大家都对他点头哈腰跟巴儿狗似的。

我敢。

我这种穷山恶水里走出来的刁民就敢。

后来他告诉我,我吼他的时候,他在桌下没出息地磨腿。

我记得他当时嘴巴张得像条缺水的金鱼,还记得他身后虎背熊腰的秘书那一脸下一秒就要把我做掉的表情。

往后的日子里他隔三差五借因过来,点一碗十五块钱的面,每次都挑三拣四,嫌葱炸得不够脆,汤熬得不够稠,激我出去骂他。

最后我不得不把他尊贵的大头照打印下来,贴在店门口,注明“庙太小,装不下”

三个月后,他在那张黑白打印图前面向我表白,让我搬去他家里住。

他没有说那句我爱你,他是这么说的:“我们家很大,不过再大你都得跟我住一间。”

他还说,我们家缺个能管家的主人,你正合适。

同他一样,我自始至终没提过爱、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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