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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逐渐传开,被更多的人喜欢并接受。
第一个在房间里绘画墙壁当做装饰的人,是住在雷角城的一个老头。
他是一个在部落战场上失去左腿的老兵,他用炭条画满了住处的四面墙。
画的内容都是他自己亲身经历:有祈祷和祭祀仪式,有进攻城寨和胜利的场面,有血腥的战斗,还有战斗结束后的幸福生活……没有过于具体的人物素描,却有着六个手拉手聚在一起跳舞的小人,分别代表他和妻子、弟弟、妹妹,还有两个已经成年的孩子。
人来人往,都喜欢串门。
“画墙师”
这个在北方蛮族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全新职业就此出现。
女人喜欢鲜花,尤其是年轻少女,她们希望一年四季都能看到鲜艳的花瓣,也对画墙师提出了更多要求。
为了满足她们在颜色方面的需求,画墙师们开始寻找更多的颜色来源,尤其是植物。
凤仙花是可以利用的,还可以收集变种三色堇进行压榨,从而得到可爱的蓝色。
人们很早就现橘皮可以染黄,还有来自济州岛军工厂的硫磺副产品,都可以用来调色。
这个时代没有绘画教学科,却并不妨碍追求艺术的人们很快现了三原色规律,进而产生了更多的调和色彩。
嘲风是天浩的第四个儿子,他从小就喜欢听故事。
阿依是个称职的母亲,她总会在孩子入睡前满足他们在这方面的要求。
神灵与勇士,族长和小丑,故事里当然少不了美丽的公主,还有所有男孩子都感兴趣的战争。
嘲风不知道文明时代有一个职业叫“作家”
。
虽然年龄未满十岁,不属于成年人,但嘲风认为书写和记录的意义在于能使自己感到快乐。
他记录下从母亲那里听过的所有故事,进而将故事的要求提升,从所有认识的人那里寻找知识。
部族战争,磐石寨的崛起,年轻的雷牛部之王,大国师的最坚定拥护者,伟大的牛族摄政王……谁也没有想到一本本长篇小说竟然诞生于一个孩子之手。
嘲风的王子身份在这种时候产生了特殊效果,他拿出自己的零花钱自费刊印第一本小说。
内容很简单,讲述古代部族之间的矛盾,进而引战乱。
这个故事在老人看来毫不为奇,他们都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年轻人却不这样想,随着一百多本最初的书籍在人群中流传,这本书很快变得火热,受到追捧。
就这样口口相传,没看过的人觉得心痒猫抓,于是到处打听哪里有得卖……
阿依对此完全不懂,她不明白为什么嘲风的名气一夜之间忽然变得如此之大。
惶恐之下,她下令将这些书暂扣,并将事情经过详细写在信里,以最快的度派人送给天浩。
当时正处于对鹿族作战的关键时刻。
对此,他莞尔一笑,没想到小儿子竟然在这方面展现出惊人的天赋。
给阿依的回复也很简单————放开手,让他做吧!
很快,这本名为《部落战争》的书刊印数量过了六万本,实际卖掉的部分过百分之九十五。
那时候还没有龙族,天浩的身份只是牛族摄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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