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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并州一辆符车往北行。
车中有悠扬悦耳的琴声,如小桥流水,低缓流个不停。
那是蔡琰小萝莉在弹琴。
小姑娘家庭教育极好,既博学能文,又善长诗赋,兼长辩才与音律。
小姑娘的琴声,自然是极好的。
她五指葱茏,极为专注,看起来像个美丽的小精灵。
“专注的小姑娘啊,总是最可爱的。”
陆云坐在符车之中,手捧着一卷天书,露出一丝笑意。
距离上次大战已经过了五六天之久,他别离了剑圣王越与枪神童渊,继续踏上北上的行程。
并州他还是要去的。
来到大汉这个年代,天下第一武将吕奉先他还是想见见。
第一武将,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之所以说是第一武将,是因为陆云不觉得他会是天下第一人。
只剑圣王越,吕布便不一定是对手。
至于大贤良师张角,估计可以秒杀了吕布。
大贤良师张角,他的目标一直是大汉的天。
而吕布,还属于人间……“子龙,来来来,我们接着比武!”
耳边传来了张飞的大嗓音,似乎有些不服气。
陆云看去,原来是张飞在邀请赵云比武。
长途的旅程总是无聊的,对于张飞来说,除了喝酒之外,所能做的,便只有比武了。
而好在,来了一个赵子龙。
又好在,陆云的符车不仅结实,还够大。
比武便因此开始。
一个天生神力,以大力压人。
一个学得百鸟朝凤枪的精髓,走的是灵动的路线。
力与技,比拼在一起。
究竟谁能更胜一筹?自有事实为证。
事实证明,张飞与赵云的比武,张飞胜少输多。
力经常败。
张飞的一身蛮力,并不能完全发挥。
而赵子龙,枪法精妙细致,杀人于无形。
每当张飞厮杀的大叫痛快之际,他的喉咙前,便多了一根长枪。
他便输了。
陆云不由想起了他曾经的手下,如今的大宋大将豹子头林冲。
他也是学枪的人。
他的枪法鬼斧神工,细巧精微,令人防不胜防。
豹子头杀人,往往潜伏很久,只在最后一瞬,才露出爪牙!
“二弟,子龙。”
陆云放下书卷,突然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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