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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特别篇 水与火的故事谨以此文献给阿机尔古(第8页)

在我快要走到卖冰棍的摊子时,身后突然响起了热烈的欢呼声。

我一回头,看到有好多人都围着我哥,他手中的木棒尖尖上有一团桔红色的亮光。

“好厉害,你是今天第一个!

!”

人们都说,第一个打出火花的人,会在最近一段时间获得意想不到的好运。

我和尔古花光了所有的钱,买了一大堆零食,坐在高处的草坪上大快朵颐。

我嘴唇下边有颗很小的痣,后来有人跟我说这是“食痣”

,就是说我比别人有口福的意思,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有钱人才能天天吃好喝好,但如果吸毒算有口福的话,这个还挺准的。

夕阳照耀着热闹的打歌场,有一群年轻的女孩在排练朵洛荷舞,她们手里拿着黄纸伞,脖子上的银饰反着金光,转圈的时候,没过脚踝的百褶长裙会先扭起,再反方向绽开,看起来像倒扣的长颈花瓶。

其中有一个女孩吸引到了我的注意,她站在最后一排,倒不是因为她舞跳得有多好,反而是因为她跳得最不好,另外几个女生正在指点她。

即使她挨训了,跟别人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感觉很温柔。

她看起来年龄比我大几岁,容貌姣好,在人群中很显眼,肤色比周围其他女孩稍微白一个度,皮肤也细腻,最重要的是,身材看起来很有料。

我对看表演不感兴趣,但我倒是想看看她在舞台上的样子。

哦,那天晚上我还遇到了拉龙,那个时候他还在利姆,他说跟别人发生了点冲突,问我想不想跟他去报仇。

具体是什么矛盾我忘记了,总之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不重要。

“但我……”

我晃了晃我手中的白柴,意思是我被安排了任务。

我得去搭打歌场的中心舞台。

“哎呀,找人替你呗。”

拉龙无所谓地说。

如果用穷极无聊这个词来形容我过去在利姆的生活,那打架确实算是一项比较刺激的娱乐活动。

我去找到我哥,拜托他帮我把活干了,他问我干什么去,我故作神秘地说,去“办点事”

我和拉龙就这样一直游手好闲地到处乱转,等待我们的目标出现,这期间我们还去集市旁的露天影院看了两场电影。

当时有一点我感觉挺奇怪的,我让我哥替我干活,他事后居然没让我“还债”

,一般我让他帮我干点什么,他绝对会让我再帮回去,但那一次他没有。

他说,你不用来了,玩去吧!

我们这边都搞完了。

直到第二天的下午,我意外地发现我哥居然在跟之前那个跳朵洛荷舞的女孩说话!

怪不得他不想让我回去干活!

他们两个有说有笑的,似乎很投机,尔古在舞台干活,女孩在那排练,我猜他们是借着这个机会认识的。

我恋恋不舍地望着远处舞台边的女孩,我后悔和拉龙出来报仇了。

“你要找的人,他不会回家了吧?”

“不可能,肯定能找到。”

拉龙看起来很有信心。

后来我们终于在表演前夕的夜晚遇到了拉龙的“仇人”

,那小子看起来和我们岁数差不多大,我猜拉龙的气可能已经消了,因为他对他说话的语气并没有很生气,可那小子当时喝多了,居然直接骂了我们两个,还往我脸上吐了口唾沫。

我就往他下巴的位置打了一拳,拉龙又趁机踹了他两脚,他没站稳,头猛地撞到一块锅庄石上,我们已经做好了他愤怒地站起来还手的准备,但是他没有。

他的头磕流血了。

其实那时候的我真算不上一个多坏的人,至少比现在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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