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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光绪年间德宗大婚时,这种制度才有所松动。
但是所谓“松动”
,只不过是“指定嫔、贵人,由内赏给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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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口奏绿头牌白本档案》,康熙八年八月十四日条,《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②《口奏绿头牌白本档案》,康熙十三年十月十一日条,《内务府奏销档(缩微胶卷)》。
③《国朝宫史》卷4,上册,第43、44页。
两,置办寻常衣服”
,①其余朝服、吉服、家具、古玩、用品等还是由宫中预备,让其本家置办的“寻常衣服”
也都是由内廷“买单”
,本质依然未变。
②故而,清中期以降的后宫主位,从她们成为后宫主位的一刻开始,一切的生活便均由宫廷配给。
在理论上,其家中的财物、仆役均不能带入宫中,从事实上剥离了其与本家的经济联系。
③
在这种背景之下,在宫廷内生活的后宫主位虽然手中有不少财物,却只能用于后宫人员之间的交际赏赐。
如前文所述圣祖康熙帝的惇怡皇贵妃,其所有的首饰,“康熙六十一年,奉旨交养恭亲王之长女。
雍正年,交养贝子索诺穆之小女,敦郡王之长女、次女,俱陪送过头面一分,其中各随东珠坠一副。
再,进过孝敬宪皇后头面一分,随东珠坠一副。
乾隆十五年(1750年),赏过三阿哥福晋头面一分,随东珠坠一副”
,④均赠与了其他后宫人员。
同时,后宫主位们还要给予周边太监、宫女等人赏赐,数目也颇巨,特别是一些统御宫廷的皇后、皇贵妃,因其涉及的方面广,需要处理的事情、接触的人物也多,“人情”
方面的开支便更为庞大。
清末曾经侍奉过孝定景皇后的太监信修明记载道:“我所及见者,光绪之皇后在庚子前因宫费不足,年年月月以典当顶当度日。
皇后有时自己诉苦,每季节所得的宫费,怎么节省也不够开支的。
每年三节两寿,老佛爷、万岁爷的两份供总不能少,虽然老佛爷、万岁爷有赏赐,但总抵不住两份供花费的银子多。
对于各王府王妃、命妇之交往,也是正当的一笔花销。
下屋女子以做针线为主要工作,买针线、条带及锦匣等东西都得用银子。
一位主子爵不论大小,对于皇上殿内的太监、太后宫的太监,小角色的无须赏赐,高级的太监,每到节令,一位皇后国母不赏赐些东西,是自觉着下不去的,因此颇感用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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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筹办大婚典礼册》,晚清内务府铅印本,国家图书馆藏,第7册,第2页a。
②关于清代妆奁以及清宫妆奁的问题,可以参见毛立平:《清代嫁妆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
③谨按,此处主要指的是直接作为后宫主位入宫的情况,而如果是潜邸时期娶纳的,则相对宽松一些。
比如,潜邸娶纳的嫡福晋、侧福晋,多数可以从本家带“家下使女”
入宫,而直接作为后宫主位入宫的,则多数没有这个权利。
④《查温惠皇贵太妃宫内屡年出入银钱账目不清一案》,乾隆三十三年四月二十日,册数:291,微卷页数:109—145,台湾“中央研究院”
近史所所藏内务府奏销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