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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姜嬛是个例外。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被姜嬛摸头,是在签了那份不太规范的“卖身契”
的时候。
那时姜嬛才六岁,个子不高,见他在纸上按了手印,高兴得踮起脚尖,举起手来,在他头上摸了一把。
他下意识地躲开,姜嬛一个不稳,整个人扑到了他的身上。
他那时身手还不够灵活,下盘不够稳,抱着她,两个人一起摔到了地上。
自然,他是垫底的那个。
姜嬛趴在他身上,居高临下,又委屈巴巴地看着他道:“不可以摸摸吗?”
“不喜欢。”
他闷哼一声道。
“为什么?”
她两手撑脸。
“我又不是阿花。”
阿花是姜嬛从门口捡回来的小黄狗,在他印象中,姜嬛跟阿花交流感情的方式就是摸阿花的头。
姜嬛玉雪可爱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为难,想了半晌,软声软气道:“你又不是阿花,小姐我也没把你当做阿花。
你签了卖身契就是我的人了,小姐我是觉得你很好,很喜欢你才摸你的。”
“哼哼。”
他那时初初“卖身为奴”
,还很有骨气,敢对着她冷哼。
“你不信吗?”
姜嬛显然被他这桀骜不驯的态度气到了,为了让他心悦诚服,她嘟起嘴,“吧唧”
一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这样你信了吗?”
他那时估计也就十岁,被她这一亲,心里也没什么旖旎的想法,反而觉得堂堂男子汉被个小丫头片子亲了是件很丢脸的事。
他眉头一皱,有些嫌弃的想擦掉姜嬛留在他颊上的口水,却见姜嬛握起了两只小拳拳,双目圆睁,磨着齐整的小乳牙,一副“你再不识好歹,本小姐就要捶死你的”
模样。
他不想惹她生气,只好放下了手,选择了妥协:“好吧!
我让你摸,不过你要答应我,摸了我以后,你不能再摸别人。”
“我可是你的主人,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因为你说你喜欢我,你喜欢我,就得让我高兴,这才叫喜欢。”
姜嬛被他唬得一愣一愣地,自顾自道:“我喜欢阿花,阿花喜欢吃肉骨头,我希望阿花天天高兴,就天天喂它吃肉骨头,那我现在希望顾陵高兴,自然是要听他的了。”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姜嬛觉得他提出的要求并没有不合理的地方,点头道:“那好吧!
本小姐从今以后只摸你一个人行了吧。”
“嗯。”
他点头,自觉地把头凑过去给她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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