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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了,粮仓内光线昏暗,张皇失措的凤梅同文侪面面相觑。
戚檐挡在凤梅与凤大少的死尸之间,他没有蹲下,仅仅微俯身瞧那身着红衣的新郎官手臂上不均匀的绿痕,半晌后绕至文侪身边。
戚檐压低声说:“尸绿都蔓至手臂了,再加上腹部明显肿胀,这程度的话,恐怕要五日往上走,那么凤大少应该死在12.19日前,比那封12.20写的信要早。”
“难办的是目前白小姐轿中的信还不能确定是谁写的,”
戚檐拈动着那皱巴巴的黄纸,“我倒是乐意相信那是凤大少的东西,可……”
“也是,可眼下哪儿还没被我们翻过?”
文侪的视线擦过那面露惊恐的凤梅,便又挤出点带有安抚意味的笑。
他琢磨着,将可能收纳凤大少物品的地儿挨个挑出来,在脑子里一处处扫,末了牵住戚檐的手便往外头跑:“若我没记错,凤梅屋里那有关黑雾虫病的病历似乎有她哥的签名,正巧她眼下不大可能回屋……”
“跑吧。”
戚檐反牵住文侪的手,奔上前来,“再晚点,那薛有山就要回来打扰咱俩了。”
“瞎扯……”
文侪抬了另只手拦住差些飘进眼里的雪点子,说,“他天黑才回家,眼下天可还亮着呢!”
戚檐见他并不纠正他的暧昧说法,抿唇笑了笑:“咱俩啊咱俩,咱俩就该在一起一辈子。”
文侪愣一愣,想到高中好友在同学录上留的一句个性签名——
【兄弟一辈子一起走,有泪别怕流,兄弟替你擦。
】
文侪眉头蓦地一皱,果断道:“还是别了吧。”
那狐狸闻言身子一僵,牵住文侪的手都散了好些力。
文侪觉着奇怪,走上前看,却见那黢黑明亮的一对黑眸恰在这时转向他。
戚檐笑了笑,不动声色地让了步,说:“那……我三天两头去看看你?以朋友的身份,这样也不奇怪吧?”
那对狐狸眼照常弯着,文侪偏头看了他一眼,说:“不奇怪。”
或许是因察觉戚檐的低落,他又补充了句:“你想来就来,我也没说不能……”
闻言,戚檐眉开眼笑起来,他大步跨入廊道,回头将文侪的手牵高:“假设我能活到一百岁,那我还有七十多年能追你,我年年生日都许愿你答应我,我就不信咱俩一辈子是朋友。”
那小子是笑着的,可那话叫人听来却是又苦又涩,文侪不愿叫那人更委屈,只叹口气,说:“你都这样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他将雪在廊木侧旁蹭干净,仰头看向那等候着他的戚檐,说:“就祝你长命百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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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侪起先还担心此时较上局搜索凤梅房间的时间早了不少,她屋内摆设恐怕会有什么变动,直到他照着回忆拉开了木柜的第四、五层抽屉,并成功从中取出两张病历单。
那戚檐一怔,也没说理由,推开房门便往外去。
文侪当他自有打算,没管,只将凤大少病历的笔迹同白小姐轿中书信对比了一番。
——笔迹相同。
他正要下结论,又想到让病人自写病历一事的荒谬性,正愣着,戚檐忽而带着一身水汽进屋来,他将一封书信摁上了桌,笑说:“这是郑槐和薛有山的书信,我猜你应该想看看薛有山的笔迹如何。”
文侪瞭然,便拿薛有山的字迹同他自己的病历比对一番,这个也对上了——病历确实是薛有山自个儿写的,那么那凤大少的病历也确实是凤大少亲手写的,即写给白小姐的那封信确实为凤大少“死后”
亲笔。
“靠、这畜生竟真是想要他心上人为他冥婚陪葬……”
文侪喘了两口气,“白小姐真是倒霉催的——之前都将黑雾虫与杀妻联系在一块儿,如今既然已确认了凤大少是个主动杀妻的狗玩意,那么薛有山他……”
戚檐晃了晃脑袋,说:“似乎还不行。